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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

来源:兵团人事人才网 2011-8-9 9:55:29

二○一一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2011年兵团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962名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来被兵团、各师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 “35岁以下”是指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报考法官职位、检察官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10:00时—8月16日19:00时。

  网上缴费时间: 2011年8月10日10:00时—8月17日18:00时。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日—9月17日

  2.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18:00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19日—10月21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5.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6.体检、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0月31日—11月3日。

  7.考察时间:2011年11月5日—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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