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其中:
(一)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
(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站(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具体有关职位方面问题的解答,由招录机关负责。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
1.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下载)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说明(下载)
6.咨询、服务、监督电话(下载)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公 务 员 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