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查程序
(一)考生填写《2013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二)将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用人单位(县市)审核;
(三)将审核通过的材料交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复审;
(四)缴纳面试费用(40元/人);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了“面试通知单”的考生面试前一天不需报到,但须按“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面试考点集体抽签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审。
(二)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三)应提前下载《2013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贴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如实填写,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并交资格审查处,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须提前复印好。
(四)应尽早进行资格审查,以免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来不及提供报考职位所需材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
(五)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后,要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按要求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