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总分计算方法:总分=笔试×40%+面试×60%。笔试、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笔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有放弃体检者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八、考察
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
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提出增补考察对象的书面申请,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经核准同意后,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考察。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将体检、考察和公示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者,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提出增补公示人员的书面申请,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经核准同意后,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公示。
十一、招聘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人:原桂芳 监督电话: 0991-3689707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监察室
监督人:肖 竹 监督电话: 0991-8558625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