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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布尔津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简章

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2013-12-5 16:12:20

 

(三)面试

1.面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命制,要求考生统一用汉语答题

2.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通知。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

4.面试要求

(1)在笔试合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出现并列情况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由此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政审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考察。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报考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及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招聘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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