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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委组织部2012年选调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2012-4-23 10:27:04

 

(三)资格复审

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身份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学历、学位及有关奖励证书证明。

(四)体检

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素质测试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分配和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2.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到岗后,全部到村工作1年,挂任相关职务。

4.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联系人:安尼瓦尔·卡地尔

联系电话:0991—2391723

附: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职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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