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因考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原桂芳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薛跃新:自治区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991-3820087
考务咨询电话:4606779 4646910(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十二、其它要求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通知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自治区地震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838308 18097665715
2012年自治区地州市地震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