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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昌吉学院招聘简章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7-19 15:01:29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如出现审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招聘人员

根据审核结果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审定。

(八)公示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http://www.cj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组织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昌吉学院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原桂芳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孙涛 昌吉学院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4-2330022

昌吉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昌吉学院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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