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得二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每年深入基层体验生活或帮助工作累计应不少于1个月时间。
4.具有广博的文化艺术知识和很高的音乐修养,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并在艺术实践中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在录音艺术、技术方面有系统的研究和深广的造诣,取得二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在自治区(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过专著。
5.在自治区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6.对培养优秀录音人才方面起到重要指导作用,成绩显著。
(二)二级录音师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在县及县以下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三级录音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录音作品和声音质量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和理论见解。有较丰富的录音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全面掌握录音工艺,能独立完成难度较大的录音任务,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实际问题,在录音艺术处理上有一定的创新或建树。取得三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成功完成3部以上电影,或10部(或200集)以上电视剧,或10台晚会或其它节目的录音工作,有2部以上音乐作品在国家级专业艺术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或在自治区级专业艺术竞赛中获一等奖。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2部以上音乐作品在自治区级专业艺术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
3.取得三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每年深入基层体验生活或帮助工作累计应不少于1个月时间。
4.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较广博的文艺知识,艺术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能进行系统的总结和论述,取得三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在自治区(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5.在自治区内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6.在培养优秀录音人才方面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三)三级录音师
1.大学本科、专科学历,取得四级录音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四级录音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较熟练地掌握录音技巧。取得四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成功完成2部以上电影,或5部(或100集)以上电视剧,或5台晚会或其它节目的录音工作,并有录音作品在自治区级专业艺术竞赛中获等级奖1次以上。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录音作品在地、州、市级以上专业艺术竞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3.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艺素养,取得四级录音师任职资格后,在自治区(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四)四级录音师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艺术实践经验,基本掌握本专业录音技巧,并具有独立的录音能力。
第十条 “破格”条件
对不符合以上任职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二级、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符合下列4项中的3项,且经三位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对其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审查评估,可“破格”推荐、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或自治区级一等奖2次以上;或在大型节目作品(戏剧、舞剧、交响乐、电影、电视剧等)中,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2次,或国家级二等奖3次以上。
2.对本专业贡献较大,代表作品或表演在国内同行中达到较高水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3.能对自己的艺术实践从理论上做出系统的总结和论述,在自治区(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过专著。
4.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
二、符合下列4项中的3项,且经三位本专业高级专家对其任现职以来的的业绩成果审查评估,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个人获国家等级奖,或自治区级二等以上奖;或在大型节目作品(戏剧、舞剧、交响乐、电影、电视剧等)中,个人获国家级三等奖2次以上,或自治区级一等奖1次以上。
2.代表作品或表演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并得到好评。
3.能对自己的艺术实践从理论上做出系统的总结和论述,在自治区(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4.地、州、市、厅(局)批准的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第十一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自治区人事厅、文化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发〔2003〕53号)同时废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