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所在部队统一组织到部队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12年10月18日至19日。体检标准参照《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暂行)》。体检结束后,各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于2012年10月22日前上报《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体检情况汇总表》(附excel格式电子版)。考生《体检报告》由各地公安局以机要形式分别寄往聘用地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政治处(部)。
各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体检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3。
二、关于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有关要求
(一)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报到时间拟定为2012年10月24日;报到时请携带士兵证原件,党员、团员请办理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招聘地州公安局)。逾期不报到且没有给组织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州培训报到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4。
(二)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新人社发〔2012〕10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政审复审。政审复审合格人员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根据本县、市农村(社区)警务室空编情况进行岗位分配,岗位分配名单分别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档案退回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
(三)拟聘用人员退伍时间及退出现役等相关手续按照新人社发〔2012〕197号文件办理。
附件:1.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工作递补或调剂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名单(268人)(下载)
2.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聘农村(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体检情况汇总表
3.各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体检工作及岗前培训报到联系、监督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