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奎屯市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暂行办法》(奎人劳社发[2011]114号)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奎屯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3名,从事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聘用的条件
1、思想和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爱岗敬业、严谨笃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文科类、工程类优先(本市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录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此次招录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
四、享受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奎屯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
3、联 系 人:杨 琪
联系电话:3233418 13809926633
4、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5、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