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岗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kss.gov.cn)以及选调单位、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各选调单位要在公示期满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布的职位(岗位)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阿克苏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997-212635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