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招聘各站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兵团农业局可根据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兵团农业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兵团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人社局、兵团农业局纪检部门对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各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本《实施方案》由兵团农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0991—2890282、28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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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度兵团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doc2.报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