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
总成绩合格者,以招聘计划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由兵团秦剧团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监督
兵团人事、宣传部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程序。申报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认真按照考试的要求,参加各项考试项目,否则,取消招聘考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