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示
经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新疆艺术学院党委研究审批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斯尔哈孜·布兰拜(学院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2013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