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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招聘在职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来源: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 2013-5-20 20:49:35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

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13年4月8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在职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规定

本方案由曲靖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  0874-3122953

监督电话: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  0874-313542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6

 

 

 

曲靖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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