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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云南网 2010-7-21 16:08:18

 

二、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报名者可直接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登记表、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扫描成图片文件(JPG)格式进行传送。

通过网络、邮寄和传真报名的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将所需材料原件带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公开推荐。8月5日前,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公开推荐,确定参加笔试初步人选。楚雄州范围内的人选,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派出推荐组进行实地推荐。楚雄州范围外的人选,经笔试面试后,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派出推荐组进行实地推荐。

(四)资格复审。8月10日前,市委组织部对笔试初步人选进行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并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笔试按照省公选办的安排于8月下旬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七)组织考察。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在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报名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委组织部(楚雄市鹿城镇复兴巷40号)

邮 编:675000

电话(传真):0878-3126164

监督举报电话:0878-12380

电子邮箱地址:cxsgxb@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楚雄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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