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文秘相关知识,财会岗位考试内容为财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面试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五)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