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工商业联合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工商业联合会(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政协大楼411室)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工商业联合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工商业联合会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西双版纳州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