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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嵩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简章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4-17 9:28:59

 

(三)报名材料:

1、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

3、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嵩明县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5、《嵩明县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

6、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

(四)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布。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开考。

四、面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7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本岗位体检不合格的,由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本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由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并体检,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嵩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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