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核
1.考试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岗位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由“两区”社会事业局具体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人员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由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
六、聘用
1.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解除聘用合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七、招聘纪律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两区”管委会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应回避。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监督电话
“两区”党群工作部:0871-8969944
“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8969952
“两区”社会事业局:0871-8969946
本公告由“两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