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州委党校工作。为做好选调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决定从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一名公务员从事党校行政管理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热爱党校事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工作满5年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岗位
行政科科员1名。
(四)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者直接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报名,领取或者网上自行下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