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竞争演讲。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以抽签顺序,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面对评委和参会人员介绍自己选择的职位、选择该职位的理由以及就任该职位的打算。并就考评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演讲限时10分钟,演讲答辩结束后, 由考评委员会给每位竞岗者进行量化打分。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是竞岗者演讲得分,按百分制计分,当场统计公布分数。竞争演讲占30%。
(六)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演讲结束后,由与会人员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推荐,用无记名方式填写推荐表。民主推荐分A、B、C票。A票为局领导,权重为30%;B票为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权重为20%;C票为其它干部职工,权重为50%。民主推荐评结果占40%。民主推荐结果和演讲成绩一并公布(公告三)。
(七)组织考察。把笔试成绩、竞争演讲成绩和民主推荐结果三项相加后的总分即确定为每位竞岗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一职位前两名竞岗者作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着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考察材料。确定考察对象(公告四)
(八)确定拟任意见。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演讲成绩、民主推荐结果和干部考察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竞岗者的拟任用意见。
(九)公示。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办理任职手续。经过公示,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拟任人选,由公务员局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十一)竞争上岗因人数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报人社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审核同意后,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时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