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不得有陪同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招考相关规定处理。
2、面试时不得穿有行业特征的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候面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4、进入面试考场后不能透露自己姓名、父母姓名以及其它可以辨别身份的信息。面试时间30分钟以内,25分钟时监督人员提醒:“面试时间还有5分钟”。时间到30分钟,监督人员告知考生:“时间到,面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
5、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后的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面试考场,其他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时桌上放有题本,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违反规定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6、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可向监督人员申请。
7、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待宣布成绩,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
8、考生在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9、违反纪律的考生,按招考有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12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过程。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根据招考公告,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即:
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最终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