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未就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详见“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本科生计划表”。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且学历、学位证齐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0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