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1.笔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试卷。
2.讲课。
选调教师在1小时内现场独立编写一份教学设计,按顺序上一节课。
选调教师于 8月20日下午统一在职教中心进行抽签,并当场提交个人手写总结一式7份,教学设计在上完一节课后提交考评组组长。
评分实行100分制,试卷20分,工作总结材料20分,讲课60分。考评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对选调教师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五、聘用办法
根据选调教师的得分顺序择优聘用,张贴成绩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专业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后举报查实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若得分相同,优先录用全日制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若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在职进修取得本科学历的,则优先录用班主任工作实绩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选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7627808(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83-7625251(双江自治县人社局办公室)
0883-7621121(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