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2012年昭通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上述材料未能提供者视为报名无效。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经审查后,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的比例,如达不到1:5,此次选调不再进行。
报名者经过选调单位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于2012年8月30日上午到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森林公安局统一集中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法律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专业法律知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文书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市第三纪工委的监督下,由市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抽调相关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由市森林公安局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出现对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得分顺延递补一次。
体检由昭通市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标准实施。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和公示
市森林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在考察合格的条件下,确定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为选调人员。并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