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和《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昭办通〔2010〕35号)》、《关于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名额
市扶贫办秘书科综合文秘1名、项目科项目管理岗位1名,共计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市县、乡国家机关在职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扶贫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奉公,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4、担任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人员;
5、在国家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有基层工作经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秘书科综合文秘岗位条件
1、具备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2、具有秘书、秘书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现代文秘专业学历,具有文秘工作经历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机关公文处理和政务信息的撰写。
(三)项目科项目管理岗位条件
1、具备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2、具有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开发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区域经济与开发专业学历,具有项目管理等工作经历。
3、熟悉农业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