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批转州安监局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关于文山州选派煤矿驻矿专职安全监察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07〕20号),为加强我市煤矿现场安全监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驻煤矿专职安全监察员2名。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清正廉洁,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具有理工类中专以上学历的采矿(煤)、地质、测量、通风、机电、安全等相关专业(以毕业证证书为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18—40岁的男性。有煤矿安全工作经验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专业技术人才、近三年应往届毕业生、转业军人、文山户籍者优先招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月工资4000元(含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1000元按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为称职一次性奖每月600元,年终考核为优秀一次性奖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