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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普洱市人社局三推直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0-23 10:32:11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探索差额选拔干部办法,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根据《中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推直选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三推直选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1个副科级领导职位进行三推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核奖励监督科副科长(乡科级副职)1名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现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或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6年11月1日前出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思想品质好,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水平,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工作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为人公道正派。

三、选拔程序

三推直选严格按照《中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推直选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普人社党发〔2012〕17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推直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到“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由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二)第一次民主推荐。召开第一次民主推荐会,参会人员按照选拔职位1:1的比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按照得票从高到低1:5的顺序提出选拔职位初步人选。如果第5名得票相同,得票相同人员都列为该职位初步人选。若初步人选个人弃权,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交《弃权书》。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推荐得票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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