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1以上的岗位要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先由主管部门 (或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面试考核人员。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六、考核时间
考核(笔试、面试)、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七、体检
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负责组织拟聘用毕业生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经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州内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州级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社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部门报到。
2013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政府公众信息网、大理人事人才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登载查询。
大理州政府公众信息网址:www.dali.gov.cn
大理人事人才网址:www.dlrs.gov.cn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址:www.yndlhrss.gov.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