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http://www.peetc.gov.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记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选调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185086(普洱市工信委)
监督电话: 2137950(普洱市公务员局)
2828952(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