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最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州文化工作团大院内公布。若因考生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由主考官命题(同一命题),考生即兴完成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根据复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州人社网网站和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大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监督与管理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文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76-2123313
报名联系人:郑 杰、张 玲
联系电话:0876-2122007、0876-2123769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