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报红河州人社局审核后,按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一名为拟录用人员,报经人社局核准后组织体检、政审。
四、纪律要求
1、考生须持身份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参加专业素质考试。证件不齐、不能证明是考生本人的,不得参加考试。
2、专业素质考试实行编号管理。考生的考试顺序由各个岗位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在考前抽签决定,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场考试。
3、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考场和候考室;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及亲属的相关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应自觉遵守时间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报到验证。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其他要求按《红河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办理。
五、其它
未尽事宜,由红河州环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385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