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参加丽江市党群系统公务员面试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考生由各区县委组织部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的举报和反映,由各区县委组织部受理、调查核实。
(二)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区县委组织部和各用人单位将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将录用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五、联系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88-5189484。
请点击下载:考生注意事项。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