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的实施
(一)考生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于面试当天按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组织面试。
(二)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面试题目总分为100分,考官对考生评分结束后,计分员收取全体考官的评分表,当场计算面试成绩,由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者的面试成绩在下一名面试者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七、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面试考场规则
面试考场设候分室、候考室和考场。考场内设考官席(主考官、考官)、监督席、工作席(计分、计时)、考生席。考生按面试前抽取的序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顺序入场;考场内所有人员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保管,保证考场不受干扰;禁止无关人员进出考场;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面试中途随意离开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并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候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领取手机应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周围大声喧哗。面试实行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九、若有变更情况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880816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