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聘用的,所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874—3383245。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及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健康保险公司曲靖分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健康保险公司曲靖分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2100元。
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前,提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申请,由于聘用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