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分值分别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1、公共科目考试
①公共科目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命题阅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②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测试
①专业测试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专业测试以百分制评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
②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8月17日-22日;测试地点: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5、在勐腊县从事克木人工作的队员综合成绩加10分。
(三)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岗位在综合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符合体检要求的参加政审,政审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