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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2012年市直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工作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19 9:53:27

 

最终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50%

其中算式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六)面试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安排相对集中,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自己近期工作日程。

2、请考生务必于当场面试前30分钟,即上午7:45,下午13:30分前到达面试地点,按面试编排组次列队抽签决定考场。迟到15分钟,即上午8:30,下午14:15分后到达考点的,取消当场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3、考生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带入相应面试候考室,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6、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9、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云南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等相关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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