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告》中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依据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体检、考察。遇有不符体检、考察规定的,依次从综合成绩的下一名人员中递补。如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体检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开展。普通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相关体检标准也可从省公务员局网站上查询。
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规定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若出现体检、人民警察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
(三)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各招录机关对被考察对象进行重点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情形,若前期体能测评和体检阶段都没有递补过人员,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前期体能测评或体检阶段已经有过递补人员的,不再开展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