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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三五工程”报名公告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4-7 17:30:27


    四、报名和评审程序
    报名和评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各引才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内报名人员及其项目的行业评审,市科技局负责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评审后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确定最终引进名单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符合基本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自荐、互荐的方式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通过学会、协会、联谊会、校友会等社会团体及国内外各类组织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通过自荐、互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按照区别对待、特事特办的原则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有关部门(单位)按个案研究处理。
    五、报名要求
    (一)同年没有申报其他城市的创新创业引才计划;
    (二)创业报名人选个人出资不得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三)创业报名人选必须与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相一致;
    (四)报名者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
    (五)创业启动资金或创新研发经费须用于科研、经营等与创新创业有关的活动;
    六、扶持政策
    (一)创业扶持。A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B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C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并由企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市财政给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人均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并由创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创新扶持。由市财政给予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研发经费资助。由市财政给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人均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协议期内免收租金。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健、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和永久居留或多次往返签证等相关政策待遇;优先列入市科技部门重点扶持项目,优先安排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七、其它事项
    1.本公告长期有效,申报材料随时接收。
    2.表格下载网址: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
    3.咨询电话:86-871-63135314
    86-871-63340286
    联系人:苟碧波
    4.电子邮件:bb73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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