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
(1)12月23日前学校在网上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
(2)学校在面试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含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的社招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参加复审。
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
不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1年12月29日至30日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2年1月5日至1月6日通过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管理岗位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顺序递减。
(2)面试内容:应聘教师和实验技术的人员注重教学和实验实训指导能力的考查;应聘财务会计的人员,注重会计实作和财务管理运作综合能力的考查;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采用岗位工作能力考查和突出综合素质测评的评价办法。
(3)面试的形式:由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岗位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完成面试的具体工作。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增人选。
体检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