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及面试,面试迟到15分钟或考生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杨朝丽0875—2194506(办)13987511566
邮箱:bsyzzzhrsch@163.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杨增端0875—216244713150772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