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招聘结果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协议,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重新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二者为拟聘用人员,以此类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六、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