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海事审判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遴选及相关规定,经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广西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在广西、云南法院系统选调7名法官到我院本部或法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范围:选调名额为7名,其中在广西区法院系统选调4名,在云南省法院系统选调3名。
二、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三、选调人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海事审判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2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2002年1月1日以前取得法官资格或2002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并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法院工作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
(六)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方可报名。
四、报名程序
(一)填写“北海海事法院选调法官自荐报名表”(可在北海海事法院网下载,网址:www.bhhsfy.org),连同能证明符合选调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寸4张一并用快件寄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北京路口,邮编:536000),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经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调条件的笔试人员名单在北海海事法院网公布,并电话或书面通知本人。
五、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制作等相关内容。广西考生笔试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地点为北海海事法院;云南考生笔试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地点为北海海事法院云南景洪法庭(云南景洪市宣慰大道119号)。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人员数量情况与区高院协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例和方法。面试时间、地点和人员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批和办理调动手续及待遇:在体检、考核后,由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调人员名单,报广西区高院和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入编我院行政编,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
咨询电话:0779-3238869,3238863
二00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