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具体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4)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莲都区乡镇工作的,工作满3周年(2011年4月21日前参加工作);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
2.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和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14年4月21日- 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内(原军分区大院内)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括苍路537号,联系电话0578-2051278),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后,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选调岗位计划数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条件适合的岗位(由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通知报考者,在2天内改报选调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对初审合格者,由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3.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选调: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2271863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2051278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4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序号 选调单位 单位类别(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 选调职位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选调 人数 选调范围(省、市、区)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 要求 最高年龄以下 (年月日后出生) 户籍 要求 其他 条件
1 莲都区司法局 行政机关 乡镇司法助理员 1 丽水市 本科 法学类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政法系统2年工作经验
2 莲都区经商局 行政机关 经济管理 1 丽水市 本科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3 莲都区审计局 行政机关 会计 1 丽水市 本科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4 莲都区移民办公室 参照管理单位 会计 1 丽水市 本科 不限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 参照管理单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丽水市 本科 文秘教育、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6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州分局 行政机关 执法人员 3 丽水市 本科 法学类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行政机关 文书 1 丽水市 本科 文秘教育、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 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后出生) 丽水市
2.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贴
一
寸
近
照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 族 婚姻状况 籍 贯
全日制学历 学 位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任现职 时 间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联系方式
工 作
简 历
报名人郑重承诺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报名人(签印):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复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改报单位: 改报岗位:
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并装订: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薄或户籍证明;4.任职资格证书;5.学历学位证书;6.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和证明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