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波镇海公务员考试招考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户口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宁波生源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
4、上述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
5、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和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
6、截止到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的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