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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1-15 9:17:58


(二)岗位招聘办法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该岗位相应的招聘指标或不开考。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一天报到,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现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劳动)合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温州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城市学院1号楼319室),通过者参加笔试。3.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分类进行考试。
(1)教师岗位招聘考试
A.笔试(100分):闭卷,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相关岗位知识。
B.面试(100分):面试以讲课等主要形式,测评报考对象的能力素质和相关岗位技能水平。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下同)。
(2)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A.笔试(100分):闭卷,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相关岗位知识。
B.面试(100分):以结构化面试等主要形式,测评报考对象的能力素质和相关岗位技能水平。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5.根据考试总成绩(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大学网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9.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附件:
1.2013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温州大学城市应聘人员登记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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