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教育局嘉善县2014年度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优先招聘教师实施意见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满足我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我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先招聘的人数
2014年度优先招聘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12名,学前教育4名,合计21名(招聘学校以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的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3.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