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宁波市人事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招聘部门 |
人数 |
专业 |
学历(职称) |
备注 |
成人教育学院 |
1 |
学前教育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有艺术特长优先考虑。 |
干训处 |
1 |
教育管理 |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科研处 |
1 |
教育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 |
人文与幼教学院 |
1 |
音乐教育 |
硕士研究生 |
女,声乐与合唱指挥专长,30周岁以下。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
1 |
计算机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网络技术方向,35周岁以下。 |
财务处 |
1 |
财会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两年主办会计经历,本科学历者须事业单位在编。 |
学生处 |
1 |
心理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女,35周岁以下。 |